时间:2024-08-02人气:作者:佚名
2024年贵州高考志愿填报有关要求
(一)军队院校(军籍生)、公安类院校公安(武警)类专业、司法院校公安(武警)类专业招生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
1.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贵州省普通中学应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年龄不低于1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军队院校(军籍生)要进行面试、体检及政治考核,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政治考核标准。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军籍生)的考生,在面试、体检前要按规定时间在普通高中组织下或自行前往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填写政治考核表,参加政治考核;志愿报考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除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地理科学、作战环境工程专业外)的考生,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还将会同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信息工程大学招生老师,到考生的家庭、就读学校等进行走访调查;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体检。军队院校(军籍生)本科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栏内。
2.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规定,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校,在贵州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532人,其中女军士4人。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栏内。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3.报考公安院校公安(武警)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报考公安院校公安(武警)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公安院校公安(武警)类专业本科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栏内。欲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在公安机关指定网站或“贵州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微信小程序上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填报新疆警察学院(定向)侦查学专业和填报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专业时,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培养协议(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4.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栏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栏内。
(二)招飞院校招生
1.空军航空大学招收的“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经空军招飞检测合格的高中毕业男生方可报考,其他考生不能报考,语种限英语、俄语。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经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报考。报考条件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报考考生必须是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要求进行政审、面试且结论均为合格(详细要求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A段录取,考生须参加院校测试并入围,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栏内。
(五)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须参加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栏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六)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并入围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B段”栏内,其中,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
(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生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B段”栏内,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招生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B段”栏内,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
(九)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十所院校在我省招收的普通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中国人民大学在我省招收的国家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
(十)定向招生
1.国家公费师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七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我省招收国家公费师范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院校招收普通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两所院校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陕西师范大学两所院校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
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专项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体育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体育本科批录取;艺术类国家公费师范生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B段录取。
国家公费师范生在录取后,须到学校报到并与部属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国家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
从2024年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原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基础上,支持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后再履约任教(本科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2年)。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被录取的学生在学校报到时须签订《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所需推免名额统筹下达至学校总推免名额中。获得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在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市(州)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就读高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履约任教市(州)信息,毕业后一般回我省份定向市(州)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2.优师专项师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省直属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等八所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优师专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被录取的学生在学校报到时须签订《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计划”师范生录取资格。“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到我省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
3.非西藏生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除填写《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考生须将《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交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再将《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和本人书面申请上交省招生考试院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在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将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报考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定向县,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结合我省今年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分配到各县的计划数,面向定向所在县户籍生源招生,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分数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后,如定向县户籍生源不足,将在全省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具有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所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时,已投档过免费医学生志愿并被退档的考生,将不再投档免费医学生征集志愿。
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根据拟录取考生分县名单,通知并督促拟被本校录取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录取院校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证件材料。若因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国家专项计划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二)地方专项计划
我省九所省直本科院校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收我省80个县(市、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考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2023年贵州省城乡区域代码为标准确认。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投档录取时,若生源不足,可按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幅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十四)“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招生
民汉双语预科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6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院校:贵州民族大学、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所院校。
民汉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参加全省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户籍在招生区域(参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4〕9号),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且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民汉双语预科、民族班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民汉双语民族班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十五)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彝语类专业招生
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在我省有彝语类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参加我省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类彝族语言口语测试,且口语测试成绩须达到报考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
彝语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彝族语言口语测试科目、分值、成绩查询、测试方式及评分、划线、录取原则等)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4〕9号)执行。
(十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今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华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十七)体育、艺术类招生
1.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今年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类专业。
2.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或戏曲类省际联考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考生应根据自身专业考试情况,按照艺术类相关考试合格的适用范围,选择相对应的类别、院校(专业)进行填报。
(1)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使用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及专业。
(2)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且对应的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
(3)戏曲类省际联考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自己合格情况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
4.考生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之间不得兼报。
5.考生如取得一个以上省级统考合格,可在同一批次中填报使用相关合格成绩的相应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录取原则、学费及对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总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有唱法、器种、舞种等要求的,考生应根据省级统考合格情况,准确填报相应的专业。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教育部明确规定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有关高校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相应普通类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并执行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规则。
(十八)相关政策说明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