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城区2021年秋季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公告

时间:2024-09-10人气:作者:佚名

临平城区2021年秋季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公告

  1.招生对象

  (一)以下儿童少年,可以在临平城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第一类:临平城区户籍儿童少年。

  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

  2.第二类:余杭区、临平区户籍少年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

  具有余杭区、临平区户籍,小学已在临平原城区学校在籍在读的少年。(适用初中)

  在临平城区小学就读,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导致目前户籍在市内其他区、县(市),有意向在临平城区入学的少年。(适用初中)

  3.第三类

  (1)小学:适龄儿童本人持临平城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初中:

  A表生:余杭区、临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有临平城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

  B表生:临平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城区无自购房产。

  4.其他由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临平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临平城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临平城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临平城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临平城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临平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临平城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临平城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原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学校、学区范围

图源临平教育

  注:

  1.临平城区部分街道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各义务段学校(校区)按照学区边界不变原则,对部分学校(校区)学区范围的表述进行调整;

  2.东湖街道部分拆迁安置户根据回迁安置点进行分流安置;

  3.以上学校招生范围不含东湖街道托管社区;

  4.林苑学校、育蕾学校承担临平城区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分流任务。

  3.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1年,有意向在临平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登记和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注:

  1.请有入学意向的家长在端口开放时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入学管理系统”是2021年秋季公办初中、小学招生的唯一指定报名端口,除此以外的网络报名方式均为无效。

  4.招生录取办法

  (一)当一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一、二、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

  (二)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儿童少年,根据省、市、区招生优待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三)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请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至临平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原临平教育辅导站,地址:星火南路80号)进行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民办初中第一次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确认时间:6月7日9:00-16:00

  2.民办初中补报名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确认时间:6月16日9:00-12:00

  3.民办小学第一次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确认时间:7月12日9:00-16:00

  4.民办小学补报名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确认时间:7月19日9:00-12:00

  5.录取安排

  (一)初中

  6月17日,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一类A表生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6月22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的第一类A表生,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一类B表生,以及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二类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6月25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三类和其他类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二)小学

  7月10日-11日,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现场核验,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7月22日,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第一类A表生,经现场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7月24日上午9:00-12:00,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第一类、第二类学生,携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至临平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原临平教育辅导站,地址:星火南路80号)进行现场核验。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第一类学生,有意向以第二类申请就读临平城区学校的,由本人户籍地中心学校通知。

  7月24日-25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至临平第五中学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7月27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第一类A表生,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一类B表生,以及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二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7月30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6.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截止至开学前,户籍新迁入或居住证后办理的可于8月22日到临平第五中学统一登记,由临平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原临平教育辅导站)根据各校资源情况统筹安置。

  (二)具有临平城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向汀洲学校咨询、报名。

  (三)招生服务电话:

  小学86225752 初中85857943

  汀洲学校89189168

标签: 临平  学校  小学  城区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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