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南京市二手房税费)

时间:2024-09-20人气:作者:佚名

南京二手房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南京市二手房税费)

南京作为华东地区拥有悠久历史的六朝古都,还是一个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城市。很多人都在此拼搏,希望能够安身于此,二手房也是现在比较火热的项目,那么在南京买房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事情那就是房产税,南京房产税相信大家都很关心,包括南京二手房房产税。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解密南京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

南京二手房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土地*

1、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旧房的评估价格”可按*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2、通过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旧房评估价格的,按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增值率,并据以确定适用*计算土地*。扣除项目包括:旧房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南京二手房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

二、营业税及附加

1、转让非住房

个人销售其购置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外,转让方还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2、转让住房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南京二手房房产税的种类都有哪些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纳税人可凭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规定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由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在1%-3%的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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