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时间:2024-05-06人气:作者:未知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构成既遂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立案标准是: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二、如何认定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中,一级文物是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至于文物,则是指: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拉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3)历史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因为重大的过失导致珍贵的文物被毁损的情况之下,是需要负担相关的责任的,一般是按照刑事责任来进行处理。比如说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惩罚,这是我国《刑法》第419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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